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耿倩男、苗胜军
副组长:金爱兵、彭一真
成 员:付建新、傅平丰、宋智勇、刘超辉
二、基本分数要求及成绩计算办法
1.基本分数要求:外语水平考核(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百分制)及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均不低于60分。
2.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三、拟招生人数
本批次各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备注 |
080100 |
力学 |
6 |
含专项计划1人 |
081900 |
矿业工程 |
54 |
含专项计划4人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13 |
含专项计划1人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全日制) |
7 |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非全日制) |
20 |
含专项计划9人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非全日制) |
5 |
|
本批次拟招生人数不含已录取的直博生和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等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后续招生计划如有调整,学院另行公布。
四、录取及调剂原则
1.录取规则
博士研究生录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择优录取、质量优先、宁缺毋滥原则进行。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内,按报考导师分计划类别(普通计划、专项计划)排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同一学习方式内,按研究方向分计划类别(普通计划、专项计划)排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考核成绩低于本学院基本分数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破格录取。
2. 调剂规则
学术学位,导师在本人名下成绩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调剂录取报考其他导师的合格生源。调入导师可根据本人研究方向等情况选择从本单位、本学科专业内的任一导师名下考核合格考生中进行调剂,选定调出导师后视为认同该导师所在考核组的考核结果,需在成绩合格生源中遵循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调剂录取。放弃调剂录取资格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声明后,调入导师方可依次递补调剂。
专业学位,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只能录取1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如按照录取原则,某一导师名下录取非全日制考生(不含专项计划)多于1名,则需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将录取的多余考生调剂到其他导师名下。
五、监督及咨询
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畅通申诉渠道,我院党委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实名举报。
对录取工作有异议者可实名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监督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或调查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或举报需附上本人身份证件照片和联系电话,以备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巩老师 010-62332951
监督举报邮箱:zianyjs@ustb.edu.cn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6年5月10日